5月30日,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鼓励充分挖掘PPP项目后续运营商业价值,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模式;同时强调要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
通知反复重申,要杜绝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PPP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推介,现已经在各地全面开花。据财政部数据统计,仅今年一季度,全国各地进入PPP项目库的项目数量达到7721个,总投资额为8.78万亿元。
不过,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地方政府为“稳增长”推出大量PPP项目,一些PPP项目主要还是为了融资,并未真正按照风险共担机制来设计,政府一般会给予机构投资者以固定回报,多为“明股实贷”。
目前,发改委和财政部均有牵头起草PPP领域相关法律,以进一步规范指导PPP实践。不过,两个部委的意见略有分歧,不少业内人士表示,PPP还需加强部委间的合作。
5月30日的通知,对当前PPP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加以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1、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政策,要联合发文;对于仅涉及本部门的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确保政令统一、政策协同、组织高效、精准发力。
2、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各地要通过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运营年限,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要通过适当的资源配置、合适的融资模式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充分挖掘PPP项目后续运营的商业价值,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收益。要建立动态可调整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条件、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防范政府过度让利。
3、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各地要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推动中央和地方联动,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要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4、强化监督管理。要杜绝固定回报和变相融资安排,在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的同时,实现激励相容。
5、加强信息公开。要实现项目信息的及时发布与投资需求的有效对接,推动市场信息对称和充分公平竞争。要依法及时、充分披露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投标、采购文件、项目合同、工程进展、运营绩效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