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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基层医疗机构都要飘出中药味
发布于:2016/10/19 来源:健康报新闻频道 阅读:679

       到2020年,全国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85%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要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小新君从10月1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召开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启动视频会上带来消息,五年后,基层医疗机构将中医味儿更浓。


  在当天的启动视频会上,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介绍,2012年9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总后勤部卫生部五部门联合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截至“十二五”末,该工程实施取得的成绩。与工程实施前相比,基层中医药服务条件明显改善,队伍日益壮大,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服务更加可及、可得性显著增强。

  截至2015年,全国已有96.9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97%的乡镇卫生院、80.9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28%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分别比2012年增长21.33%、26.47%、29.37%、2.78%;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总诊疗量的比例达24.22%,比2012年增长20.56%,明显高于总诊疗量增幅。

  但与此同时,基层中医药服务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服务网络和管理体系不健全、中医药人才缺失、服务能力薄弱、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各地、各领域发展不平衡……一言以蔽之,革命尚未成功,大家仍需努力。


  为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在“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该工程。

  根据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十三五”期间,实现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县级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为龙头,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具体目标包括,到2020年,力争全国所有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85%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