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家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发布。
其中提出了到2017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2020年初步形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我国还将通过医疗大数据平台,解决医改难题。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整合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要以“保护隐私”为原则。
医疗大数据助力分级诊疗
国家卫计委规划司副司长张锋这样描述未来中国的就医蓝图:百姓就医的数字医学足迹能够很完整准确地记录下来,这有利于构建一个治疗和预防,治疗康复和自我保健管理一体化的电子云服务,当百姓去看病的时候,可以随时在社区解决,其他问题在就近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疑难重症则可通过远程方式解决,以此实现分级诊疗。
《指导意见》描述了健康医疗大数据未来的发展和规范。三是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建立健康档案等基础数据库,规范居民健康信息服务管理,严格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准入,建设实名认证等控制系统,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布局看,无论是个人就医、保健、医保、科研都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通过这个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医改难题,还能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
卫计委:整合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以“保护隐私”为原则
我国正处在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高速发展阶段,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信息安全就显得格外重要。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金小桃表示,个人的健康医疗信息最为敏感,属于隐私保护范围,要依法进行严格管控保护,绝不能公开或泄露,一定加强应用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