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1.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电子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本科及以上学历;
2.掌握医学影像学范畴内各项技术(包括常规放射学、CT、核磁共振、DSA、超声学、核医学、影像学等)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
3.具有运用各种影像诊断技术进行疾病诊断的能力;
4.熟悉有关放射防护的方针,政策和方法,熟悉相关的医学伦理学;
5.了解医学影像学各专业分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从业素质及品行;
8、具备一定的处理办公软件的能力。
以上岗位一经录用,试用合格后享受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