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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下死命令 年底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实施
发布于:2016/8/26 来源:健康界 阅读:729


     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部门联动、措施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于2016年底前报备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并对外发布实施。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快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另外,各地要按照《改革意见》要求因地施策,大胆创新,特别是在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强化社会监督及发挥商业保险作用等方面要积极探索,为改革积累经验。

       再者,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与医保和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特别是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医疗机构控费情况的监测评估。
      “通知”还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综合考虑东中西部地区特点,选择部分城市作为改革联系示范点,跟踪指导示范点城市加快推进改革,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适时对各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取得实效。